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304永利集团官网毕业年级(含本科、研究生)在读员工,旨在规范员工请假流程,保障员工正常学习、毕业事宜办理及个人合理事务需求,同时维护学院教育管理秩序。
第二条请假原则
必要性原则:员工请假应基于真实、必要的事由(如求职面试、参加招聘会与双选会、研究生复试、参加考研复试辅导培训、家庭重大事务、疾病治疗等),避免无正当理由请假影响毕业进度。
事前申请原则:除紧急情况(如突发急病、重大意外事件)外,员工须提前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申请且无合理理由的,不予批准。
责任自负原则:员工请假期间须对个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行为后果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
第二章 请假类型与申请流程
第三条请假类型及证明要求
根据毕业年级员工求职就业、升学发展及日常事务实际需求,请假类型及对应证明材料、配套管理要求如下:
(一)求职就业类请假
分为求职面试请假与在岗实习请假两类,同步开展就业促进与指导工作:
1.求职面试请假:适用于外出参加各级各类招聘会(含校园双选会、人才市场招聘会、行业及企业专场招聘会、企业宣讲会、线上招聘会等)、参加企业招聘面试、办理实习入职报到等情形。须按下列情形分别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参加招聘会、双选会、企业宣讲会的,须提供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学院发布的招聘活动通知、主办方出具的参会邀请函或电子入场券(参会二维码)、本人报名成功截图,由学院集体组织的校园招聘活动另须提供学院出具的参会员工名单;参加企业招聘面试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面试通知函》《实习录用函》等正式材料,或企业官方邮箱、官方招聘平台发送的面试邀约(须载明员工姓名、面试单位、面试时间与地点);参加线上面试、线上招聘会的,须提供企业或官方招聘平台发送的面试时间确认截图、线上招聘会报名凭证及会议链接(会议号)信息。上述证明材料不齐备或相关信息无法核验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批准。
针对处于求职阶段的员工,建立就业促进“一周一签到”机制:员工每周通过线下向班主任反馈求职进展、招聘活动参与情况,其中参加招聘会、双选会、企业宣讲会的员工,须同步提交参会情况反馈(含招聘活动名称、投递简历份数、意向对接单位及后续面试安排),作为当周就业签到的重要依据。班主任同步开展就业政策解读、岗位匹配推荐与求职技巧指导。
2.在岗实习请假:适用于已落实实习单位、需阶段性离校全程在岗实习的情形。须提供实习单位出具的正式实习证明(需注明实习岗位、实习周期、单位在岗管理要求),同步提交个人实习计划及《请假条》。
在岗实习请假执行“一周一报备”管理制度:员工须于每周五前向班主任报备本周实习出勤情况、工作进展及下周实习安排;班主任同步做好实习过程跟踪、岗位适配指导与就业状态动态更新。
(二)升学相关请假
适用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研究生复试(含调剂复试)以及参加考研辅导机构组织的复试集中培训等升学相关事宜。员工须按下列情形分类提交真实、有效、可核验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备的,不予批准:
1.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请假:须提供目标院校研究生院或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考证、学校复试通知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截图、招生单位官方短信(微信)通知(须载明考生姓名、复试院校、复试时间与地点);跨省、市参加复试的,同步提交往返交通票据或行程预订信息。
2.考研复试辅导培训请假:适用于员工参加具备合法资质的考研辅导机构组织的复试集中培训(含封闭集训、模拟面试、专项辅导等)的情形。须提供培训机构盖章的《培训报名登记表》或《培训服务协议》、正式交费凭证(税务发票,或加盖培训机构财务专用章的收据、线上支付记录截图,须显示缴费人姓名、缴费金额、收款单位名称及缴费时间)、培训机构出具的《开课通知》或课程安排表(须注明培训起止时间、培训地点、班次及课时安排)。培训周期超过3天或需在校外住宿的,还须补充提交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资质复印件、家长知情同意书及《校外安全承诺书》。
上述升学类请假材料中,凡属线上推送的通知、截图类电子凭证,员工须打印纸质件交班主任现场核验,由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署“已核验”并签名确认;材料来源不明、信息涂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按本制度第九条虚假请假处理。
(三)家庭事务请假
包括家庭重大变故、重要家庭仪式,非重大事由原则上不批准长假。
(四)疾病请假
因身体不适需请假休息或治疗的,须提供学校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其中急诊情况可先口头报备,后续补充证明材料。
正常教学周有课程安排期间申请请假的,除上述对应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书面《请假事由说明》及《请假条》,详细阐述请假事由与必要性,并提前向对应课程任课教师报批。
第四条请假申请流程
(一)本人现场申请
毕业年级员工因外出联系工作、参加招聘会(双选会、企业宣讲会)、参加企业面试、参加研究生复试、参加考研辅导机构组织的复试集中培训等事由请假,须持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如研究生录取院校研究生院的复试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面试函、招聘活动主办方出具的参会邀请函或报名成功凭证、考研辅导机构的培训报名登记表与交费凭证,提前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含《请假条》以及上述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
(二)本人无法现场申请
家长须先通过班主任电话沟通请假事宜,提交手写签字的《请假条》、请假证明材料、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安全承诺书,班主任收到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审批。
第五条请假生效要求
基于请假时长,不同类型请假的审批流程按以下标准执行:员工请病假、事假2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再将《请假条》复印件交班长和寝室长。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的,须先由班主任对请假事由、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学院经理审批,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请假6天以上、15天以内的,先由班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再经学院经理签署意见,最后提交学校教务处审批,教务处通过后方可生效。请假16天以上、30天以内的,依次经班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学院经理签署意见、学校教务处审查,最终报学校主管董事长审批,主管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三章 销假与续假管理
第六条销假流程
员工请假期满后,须在返校当天找班主任及辅导员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填写《销假登记表》,说明请假期间行程、安全情况及学业进展;未按规定时间销假且无合理理由的,自请假到期次日起,按旷课处理。
第七条续假流程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返校的,须在首次请假到期前3天内提交续假申请,续假流程与首次请假一致(需补充新的证明材料,说明续假事由);未按规定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的,自原请假到期次日起,按旷课处理。
第四章 违规处理与责任认定
第八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处理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旷寝、旷课的,班主任须在发现当日联系员工本人及家长,核实情况;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员工,须立即上报学院,启动失相关工作预案;对擅自离校的员工,根据旷课时长及情节严重程度,按《304永利集团官网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虚假请假的处理
员工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请假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请假批准,按旷课处理,同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若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入员工诚信档案,将会影响毕业资格审核。
第十条请假期间违规的责任
员工请假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或存在危害自身安全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请假资格,责令限期返校;若造成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学院同时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304永利集团官网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发布的《304永利集团官网员工手册》等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二条制度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学校政策调整,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附件:
1.304永利集团官网2027届本科毕业生请假条(样表)
2.304永利集团官网2027届研究生毕业生请假条(样表)
3.304永利集团官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校外专业实习安全责任书(样表)
304永利集团官网
2026年9月3日